合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控协查通告(第5号)
2020年2月13日,甘肃省卫健委确认,甘南州合作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该例患者张某某(女性,58岁,住甘南州合作市西二路工行家属院,系2月1日确诊病例黎某某妻子)于1月14日至1月27日在临夏探亲,1月27日返回合作,1月29日、30日陪同丈夫到甘南州人民医院就诊。1月31日被甘南州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观察治疗,2月13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目前病情平稳。现将协查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该患者于1月12日11时至12时,1月13日12时在东四路“大润发”超市购物。1月14日13时左右乘坐甘PAG728私家车离开合作前往临夏市。1月14日至1月27日在临夏探亲,与家人(敏某克、张某荣、敏某学、张某智、张某娜,家庭住址为:临夏市前河沿街民族用品厂;张某萍、敏某,家庭住址为:合作市美森家园;张某玲、丁某、丁某博、丁某诺,家庭住址为:临夏市滨河路大发花园二期)有密切接触,1月27日12:30分乘坐PAG728私家车返回合作。
1月28日13时至16时在合作市怡安家园B区家庭聚会(黎某,家庭住址为:合作市西路景恒小区;黎某海、敏某花,家庭住址为:合作市伊合昂街道念街社区念饮街;黎某、敏某、黎某、黎某、黎某萱、黎某,家庭住址为:合作市怡安家园B区)有密切接触,1月29日、30日陪同丈夫到甘南州人民医院就诊。
州、市两级疾控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已对上述在合人员进行了医学隔离观察,并采集咽拭子进行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外地人员已通报当地疾控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凡在以上时间段内与该患者有密切接触者请速与合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41-5929424。
同时请以上接触人员紧急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请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量。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当地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居家留观人员如需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请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甘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41-8213281
合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41-8218936
现在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请以上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凡未及时联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合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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